本发展会针对年轻教师的年龄特征与专业化发展现状,设计适合本阶段教师需求与特点的教育研究活动,帮助年轻教师练就教育教学管理基本功,快速融入宝安中学,实现“一年上路、二年成型、三年合格”。在此基础上,通过研究氛围的营造,引导新教师在工作中不断质疑、思考与学习,形成在研究状态下工作的优秀教师职业习惯,为今后步入宝安中学骨干教师行列奠定基础。,
本发展会设立顾问与辅导教师,由学校领导、优秀教师构成。辅导教师由学校聘用并颁发聘书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
一、机构设置
名誉会长:彭锻华 业务指导:刘晓晴
会 长:唐云波
副 会 长:田军茂 温婉璇
会 员:宝安中学三年及以下教龄的青年教师(见附件一)
二、会长产生程序
本会设置一个会长、两个副会长。会长与副会长均采取任期制,两年为一任期,通过竞选,由会员选举产生。
第三章 促进会的活动制度
一、活动时间:每月第二个周二下午第九节
二、组 织 者:轮流原则,两至三位教师合作,设计组织一次活动。
三、活动形式:依不同教龄教师的实际需求设计活动方式、确定参加人员,充分展现活动组织者的组织能力与问题探求意识。
四、活动程序:
1、提前两周提交活动计划安排至会长处。(见附件三)
2、计划表格提交一周内,会长、副会长及指导老师对计划进行讨论,批准后由活动组织者进行准备,需要参与的相关人员加以配合。
3、活动结束后上交活动过程的文字记录稿、相关图片资料或音像资料,以备存档。
五、评估:促进会将定期向学校汇报活动组织情况,以便学校对促进会的发展给予指导。
第四章 成员权利与义务
促进会成员可享有以下权利:
一、选举和被选举权。
一、参议表决权。
二、参加本促进会所有活动的参与权。
三、对本促进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。
四、成员可获得本促进会的信息咨询、专业培训。
五、享有组织活动过程中学校所能给予的物质支持。
促进会成员须履行以下义务:
一、本会成员须服从安排、做好所分配的任务。
二、所有成员要积极配合每一次活动的筹备工作,积极为活动提供活动资料、保存备案资料。
教科研室
青年教师专业促进会